合伙企业实际出资份额,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是不少纳税人咨询的问题。那么,如何正确理解这个问题,税务局的执行口径如何,请看本文分析!
合伙企业在注册时的出资,与《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不同,《合伙企业法》规范定义为出资份额,会计科目核算应入“合伙人资本”项目,因此不属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的“实收资本”。
同时,参照税务局执行口径,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不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12366(2018年1月12日)
问: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是否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应该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而合伙制企业没有注册资本,其出资额与公司的实收资本本质不同,这种情况是否按营业账簿缴纳印花税?
答: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北京市税务局网站12366(2020年5月29日)
问: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其出资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来源:每日税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