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贵司收到的履约保证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需要交增值税。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销售方对于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则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要交增值税。
来源:每日税讯精选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销售方对于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则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要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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