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今年对自有房产进行了装修,装修时对中央空调等进行了更换,房产原值中的中央空调等可不可以扣除原先初次装修的价值?
第二条规定,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因此,在房屋装修过程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来源:每日税讯精选
因此,在房屋装修过程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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